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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举办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二届“我为母亲写首诗”原创诗歌征文大赛的通知

[日期:2017-03-22]

内师团发20179

 

关于举办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二届

我为母亲写首诗原创诗歌征文大赛的通知

 

各学院团总支:

    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中华民族的孝道文化,感恩母亲,为母亲节献礼,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和发展,充分展现我校学生的文学创作热情,经校团委研究,决定举办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二届“我为母亲写首诗”原创诗歌征文大赛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   一、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:共青团内蒙古师范大学委员会

    二、参赛对象

全校教职工在读全日制本(专)科生研究生、留学生

    三、比赛主题

本次大赛以“我为母亲写首诗”为主题,用感恩的心,用最真的情,抒发对母亲的爱意,倾诉对母亲的理解和感恩之情,旨在通过诗歌创作的形式,倡导全校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。

    四、征稿内容及要求

(一) 参赛作品要围绕“母亲”为主题,即写给母亲的诗,立意明确,传递正能量,融合思想性和艺术性,具有家国情怀。

诗歌的体裁,可以是格律诗、自由体诗、散文诗等。每班至少2个作品,每人限1首(原则上控制1000字以内)。

 所有参赛作品文责自负,杜绝抄袭,一经发现,取消参赛资格。

 (四)参赛作品word文本格式电子稿(标题采用20方正小标宋简体字体正文及其它文字采用3号仿宋-GB2312字体),发送邮件形式投稿,邮件中,除参赛作品外还需同时发送参赛作者(实名制)百字以内简介包括所在学院、班级、联系方式,另请参赛者将记录母亲日常生活的照片(1张原版)同时发送。

 (五)各学院高度重视,组织动员学生积极参加比赛,每个学院至少报送5件优质学生作品参加评选,教职工参赛作品数量不限。

    五、征稿日期

    自2017年3月13日至3月27日截稿。

六、报名方式

本次大赛只接受以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,统一报送作品。各学院由团总支负责人将参赛作品、作者简介、照片和报名表于4月5日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tuanwei@imnu.cn,联系人:乌雅汉,联系电话:0471—7381046

    七、评选及奖项设置

 本次大赛将邀请校内外资深专家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,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选。设一等奖5名、二等奖10名、三等奖15名、优秀奖20名,优秀组织奖5个,所有获奖者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。本次大赛颁奖仪式将于“五·四青春诗会”期间举行,同时,部分原创获奖作品将在“五·四青春诗会”中展示。所有参赛作品将同时报送全国“我为母亲写首诗——阿紫杯”征文大赛。

 特此通知

    附件:内蒙古师范大学首届“我为母亲写首诗”原创诗歌征文大赛报名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3月13日

 

 

附件:

内蒙古师范大学首届我为母亲写首诗

原创诗歌征文大赛报名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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