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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试的通知

[日期:2015-04-27]

各学院:

根据我校《关于学生的教师技能培训考核办法》(校发[1997]第十五号文件)和《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大纲》的要求,教务处将于2015年5月16日(星期六)组织在校师范生进行第三十五期教师职业技能考试。为做好本次考试的各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报名时间

4月25日—4月29日。

二、报名资格

在校师范生(除2014级学生),非师范生自愿报名。

三、报名流程

 1.学生操作流程:登录信息门户教务系统  培养计划个人学籍信息:核对姓名、学生证号、校区,如信息有误报学院办公室,学院统一报教务处修改;考试报名考试报名选择报考教师职业技能科目:应用文写作(汉)、应用文写作(蒙)、钢笔(汉)、钢笔(蒙)、粉笔(汉)、粉笔(蒙)(点击“报考”按钮)显示“报名成功”。

    2.学院操作流程:教务管理系统考务管理考试报名管理考试报名数据管理报名状态为“已报”学生交费后状态设置为“确定”保存删除“未报”、“已报”未交费学生名单。请各学院于5月5日前将报名人数统计表、报名费统一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。

四、报名费:每科10元。

五、凡在考试中违纪、作弊的学生按学校考试管理规定处理。

六、参加考试时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、学生证(或身份证),否则一律不许进入考场。

七、所有师范类专业的专升本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考试,蒙语授课学生必须用蒙文答卷。

望各学院组织好本次教师职业技能考试,按班级为单位认真核对考生所在校区、考试科目、学号等信息。